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拉开了脐带血移植临床研究与实践的序幕。三十余年的医学临床实践表明,脐带血具有获得迅速、人类白细胞抗原(HLA)配型相合程度要求低、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程度较轻等特点,是有效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规定,脐带血来源的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适用于治疗以下血液系统疾病:
(1)急性白血病、慢性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及其他某些恶性肿瘤等。
(2)再生障碍性贫血、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病、重度骨髓型放射病、重型地中海贫血等。
(3)嗜血细胞综合征。
此外,部分遗传病、先天性疾病及代谢性疾病也可以使用脐带血来源的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进行治疗。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目前脐带血的临床应用已从传统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拓展到了再生医学领域,涉及脑瘫、自闭症、缺血性脑卒中、脑损伤、糖尿病等病种。未来,脐带血的应用前景将会更加广阔。
因此,捐献新生儿脐带血,不但能够挽救众多患者的生命,还可以助力科研,创造更加辉煌的医学奇迹。
1、孕周≥34周,妊娠经过顺利的母亲;
2、本次怀孕不是双胞胎或多胞胎;
3、母亲本人及家族(脐带血供者的母亲、父亲、兄姐、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无遗传性血液及免疫系统疾病;
4、母亲怀孕期间没有严重妊娠并发症;
5、母亲无严重疾病(如癌症、心脏病、妊娠前已确诊的Ⅰ型糖尿病)、没患有血液病(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代谢性疾病;
6、母亲没有患黄疸、脓毒症、肝病、肝炎以及人类传染性海绵脑病、克氏锥虫病;
7、母亲没有感染西尼罗河病毒、寨卡病毒、梅毒、艾滋、淋病及其他性病或巨细胞病毒;
8、母亲没有患疟疾(过去3年)或在疟疾流行地区旅行或居住过;
9、母亲HTLV(人类嗜T细胞病毒)检测未呈阳性,且没患过成人T细胞白血病或不明原因的截瘫;
10、母亲未进行过器官或组织移植;
11、母亲在过去12个月内未被动物咬伤而注射过狂犬疫苗,未输注过血液和血液制品;
12、母亲在过去12个月内未与梅毒、淋病及其他性病患者密切接触,未接触过肝炎病人或紧密接触过黄疸病人,未接种过活病毒疫苗。
捐献咨询,咨询电话:028-962593;
由建卡医院驻点咨询师根据《捐献脐带血前健康征询》内容,对母亲进行问询以及筛选,并填写《捐献脐带血前健康征询》;
母亲健康征询合格后,在咨询师指导下填写《脐带血捐献登记表》《脐带血捐献知情同意书》;
母亲入院待产时通知咨询师并告知相关信息;
母亲生产时告知医务人员采集脐带血,配合提供母血样本;
脐带血采集后由采集人员填写《脐带血采集登记表》;
捐献成功后配合完成健康随访。
1、自愿捐献脐带血可获得四川省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颁发的《荣誉证书》;
2、捐献者本人或其子女日后若需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时,凭四川省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颁发的荣誉证书享受优先配型。